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3年第二批)资格复审、面试以及考察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点击数:
作者:曹杨|编辑:

各考生:

浙江省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以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2023年4月10日发布的《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并将资格复审、面试以及考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6月9日(周五),9:00—16:00。

(二)地点:浙江树人学院杭州拱宸桥校区行政中心206室(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

(三)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签字并贴照片;

3、本科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教育部认可的可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

4、涉及工作经历、职称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

5、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1份;

6、须提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党员证明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原件后,我校保留复印件。

(四)说明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名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半小时内进行。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见《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面试计分规则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每一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天在学校外网皇冠体育官网公告栏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二)候考时间和地点

超过侯考报到时间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考生按规定候考时间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进入候考室,未在规定候考时间内抵达候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

2、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考生在候考室进行面试序号抽签;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4、每场面试结束后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不签字者视同放弃签收。

三、考察工作补充公告

考试完毕,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具体考察环节包括:

1、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应在学校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政审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2、实习考察

考察对象需视情况在我校具体岗位进行不少于4周工作日的业务实习,一般应在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后一周内开始实习。实习期鉴定作为考察重要环节。

3、心理测试

入围考察人员另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重要依据。

经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不参加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和实习等考察,或体检、政审、实习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入围考察对象时的成绩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原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其他事项

1、建议进校后佩戴口罩。

2、联系人:鲍老师,电话:0571-88285816

曹老师,电话:0571-88283526



附件一: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3年第二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树人学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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