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这是扫除我国封建旧传统,实现妇女解放的一件大事。
该法于1950年5月1日开始实施,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现行的《婚姻法》由1980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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