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以“数字时代中国社会治理法治化”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社会治理法治化论坛在杭州举行。本次会议由浙江树人学院数字法治研究所、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和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浙江树人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团队和浙江树人学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数字法治研究所承办,浙江树人学院家庭与社区治理协会和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研究与评价中心协办。浙江树人学院副校长叶时平教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团队顾问龚廷泰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导、数字法治研究所首席专家钱弘道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温州大学法学院周湖勇教授,以及来自省内外各高校、律所和企业等单位的10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浙江树人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微专业同学也列席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环节由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团队顾问、二级教授龚廷泰主持,他对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大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向进行了简要阐述,为论坛学术研讨指明了方向。
叶时平副校长代表承办单位致欢迎辞,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校在推动社会治理相关学科发展方面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以及在社会治理理论研究、政策咨询、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学院探索相关人才培养,开设了浙江省第一个社会治理法学微专业,汇聚了一批在社会治理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的教师。同时他也指出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在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也积极探索数字化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广大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他希望通过这次论坛,达成以下四个目标:第一,深化理论研究;第二,推动实践创新;第三,促进交流合作;第四,提出政策建议。
周湖勇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评价浙江树人学院在社会治理法治化领域做出的努力。他着重就本次论坛特点发表了三点看法。第一,本次论坛主题鲜明,意义重大。这次论坛研究的人形机器人法律风险问题等数字治理中的社会问题,需从法治视角回应,尤其“枫桥经验”已从中国经验走向世界,我们四个主办单位也在寻求作出自己的贡献。第二,本次论坛有助于坚持问题导向,进行跨学科研究。社会治理法学需从几个学科用不同方法共同研究。本次论坛由几个单位共同举办,不同学科方向利用不同方法聚焦同一议题,来解决现实问题,有助于打破学术藩篱,培养新的学术增长点。第三,本次论坛开拓了研究会之间的联办机制,有利于构建学术共同体。本次论坛促进了各研究会之间的良好互动,相互取长补短,打造社会治理法治化共同体。
钱弘道教授作了主旨发言。探讨了数字法治的背景、核心和实践。他指出数字法治源于量化法治,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应用,也是中国崛起的产物。数字法治依赖数字技术,包含数字法治化和法治数字化。数据是其核心,但数据利用也存在隐私和安全风险。推进数字法治需要中央到地方的统筹和具体实践场景。钱弘道教授的分享有助于认识数字时代的重要性和实践价值。数字法治是中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形态,法治、德治、智治和数智融合是科技革命的特点,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科技革命有两面性,带来现代文明也引发问题,尤其是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法治将数字技术与法治结合,以应对挑战。
开幕式上,浙江树人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党委书记张亚珍教授还宣读了本次论坛征文获奖名单,主席台嘉宾为获奖作者颁奖。《论数字财产继承制度的正当性》等11篇文章作者分获一、二、三等奖。
在主题发言环节,由数字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团队负责人郭人菡教授担任主持。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卢芳霞教授、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浙江省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基地首席专家兼执行主任肖剑忠、嘉兴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罗士俐、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浙江咨道(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毅恒、浙江树人学院数字法治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团队成员、博士彭玮,六位发言人就数字法治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主题发言和互动讨论。随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李庆峰和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负责人刘辉对这些发言进行了精炼点评。